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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陪验流程

2018-07-11 11:12
房屋陪验流程

一、工地开放

1.工地开放前两天由乙方电话通知;

2.有特殊情况不能同批次开放的房号需每天播报进展

3.有提前符合条件的房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提前预约业主到访参观

4.到访客户在接待区出示身份证核对签名确认,并安排陪验人员

5.接到陪验到访名单后,乙方陪验人员领取钥匙上门;

6.工地开放期间如现场配备快修组,在现场发生的问题可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快修组负责人,现场安排维修,过程中需把控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维修结束后需让客户现场对结果进行确认;

7.陪同客户验房根据集团最新标准《验房指引表》向业主介绍验房流程,并在业主同意下由业主本人签字确认。

8.现场无法及时处理完成的维修项目,必须详细记录在《工地开放问题记录表》纸质版内,并于次日12:00前将问题汇总在《工地开放问题汇总表》电子版(内容需包含问题图片、房号+部位+问题描述),于次日11:30分前将纸质版记录表整理好提交给保修工程师;

9.工地开放问题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安排整改并每天反馈;

10.乙方对项目部每天反馈工地开放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100%复查,并每天将复查情况记录在《工地开放问题汇总表》“最终复查情况”列中进行更新,更新分1、已完成; 2、未完成两种情况;统计各施工单位《整改率汇总表》,并于当日20:30分前电子版提交甲方工程师,并以邮件进行整改进展通报;

11.乙方对每户工地开放问题已整改完成的或未整改全部完成但已有消项进展的,需联系业主告知问题处理进展至交付前至少与业主有2次(交付前的互动联系,联系后在《工地开放整改汇总表》“客户联系记录详情”列中进行记录并对通话进行录音,将录音文件进行提取按房号归档,交由项目保修工程师存档;

 12.从工地开放前1周至集中交付结束期间,乙方对负责的项目楼栋需进行舆论监控,如有出现负面信息或专项问题,需制定应对口径和方案经甲方审批,由乙方执行。 

二、集中交付:

1.乙方应以提高业主到访交付率、交付陪验人员满意度为中心来开展和组织各项工作;

2.集中交付前7天由乙方筛选出符合预约交付条件的房号;

3.核查通过后的房号名单由乙方进行电话预约确认好客户到访日期,并将数据反馈给甲方保修工程师;

4.到访客户在接待区出示身份证核对签名确认,安排工地开放及过程联系的同一位人员进行收楼验房陪同;

5.乙方陪验人员可提前借出将个人负责的房号钥匙,必须妥善保管;

6.集中交付期间甲方现场配备快修组,现场发生的问题可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快修组负责人,现场安排维修,过程中需把控维修过
  程及维修结果,维修结束后需让客户现场进行结果确认;

7.带领业主现场核对水电表底数;并最终在《客户保修意见表》内让业主签名确认,该表格需妥善保管,至交付后1周移交项目保修工程师;

8.引领回集中交付办理交付流程;

9.现场无法及时处理完成的维修项目,必须详细记录在《客户保修意见表》纸质版内,并于当天23:30前将问题汇总在《集中交付问题汇总
   表》(内容需包含问题图片、房号+部位+问题描述)电子版内当天邮件反馈给项目工程师;

10.集中交付问题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安排整改并每天反馈;

11.乙方对项目部每天反馈集中交付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100%复查,并每天将复查情况记录在《集中交付问题汇总表》“最终复查情况”列中进行更新,更新分为1、已完成;2、未完成两种情况;统计各施工单位《整改率汇总表》并于当日20:30分前电子版以邮件进行整改进展通报;

12.乙方对每户集中交付问题已整改完成的或未整改全部完成但已有消项进展的,需联系业主告知问题处理进展,三天内至少保持一次与业主的主动联系,联系后在《集中交付整改汇总表》“客户联系记录详情”列中进行记录并对通话进行录音,将录音文件进行提取按房号归档,交由项目保修工程师进行存档;

13.集中交付后7天内,乙方应主动向甲方保修工程师进行移交,移交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整改情况、业主联系沟通情况等详细信息。

14、从模拟验收、工地开放、集中交付于同户业主的陪验、联系等输出端口必须为同一个人,如出现员工离职情况,需向甲方申请由团队负责人承接。

三、 奖惩措施:

  1. 到访业主,因房屋质量拒收率不高于5%,超出部分,以5000元/1%进行索赔,反之进行同等级奖励,奖罚额度范围为20000元(若因施工单位原因未进行整改等非验收公司原因造成拒收,需有客观证据举证)
  2. 集中交付后三个月,由甲方进行“质量满意度”电话回访,根据回访结果进行统计。若交付质量满意度达到75分标准,且本次交付标段已交付房屋三个月内客户报修户均缺陷率控制在1.5条以内,超出部分按2000元/1%进行奖励,奖金上限为20000元。若交付质量满意度若低于75分标准,低于部分按2000元/1%,罚款上限为20000元。
  3. 工地开放和集中交付陪验人员服务满意度必须达100%,由甲方进行“陪验服务满意度”电话回访,根据回访结果进行统计,达到要求的团队将在公司层面以书面形式给予通报表扬,如出现每单不满意情况罚款1000元。
  4. 如发生业主投诉陪验人员服务态度,每出现一起罚款5000元,该陪验人员撤场,以后不得在万科相关项目从事模拟验收及陪验工作。
 
四、附件:附件一:《工地开放问题汇总表》      
                  
 
 
附件二:《集中交付问题汇总表》                      
 
 
 附件三:《整改率汇总表》                              
 问题整改进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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